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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罗斯特的生平介绍有哪些 弗罗斯特的生平介绍有哪些作品

弗罗斯特的生平介绍有哪些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最受人喜爱的美国诗人之一,留下了《林间空地》、《未曾选择的路》、《雪夜林边小驻》等许多脍炙人口的 作品。日前,美国弗吉尼亚大学的英语文学研究生罗伯特·斯蒂灵发现了一首从未发表过的弗罗斯特诗作,题为《家中的战争断想》(War Thoughts at Home)。在一封写于1947年的信件中,弗罗斯特向友人弗雷德里希·梅尔彻(Frederic Melcher)提到了这首诗,后者是行业杂志《出版人周刊》的创办人。弗罗斯特在信中说这首诗没有发表,而是手抄在一本《波士顿之北》(弗罗斯特出版的第二部诗作)上。读到这封信之后,斯蒂灵就开始了搜寻工作,最终在学校图书馆里找到了这本书,弗罗斯特抄在书里的诗也因此面世。   这首诗作于1918年,是弗罗斯特为在法国战场上阵亡的英国诗人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1878-1917)写的。

延伸阅读

弗罗斯特错觉是什么

弗罗斯特错觉

其实这是一种物理学现象,学名为莱顿弗罗斯特效应。 简单的来说,就是液体并不会润湿高温物体的表面,只是在其上方形成一个薄薄的蒸汽层的现象,科学家莱顿弗罗斯特在1756年时发现了这种现象,所以命名为莱顿弗罗斯特错觉

弗罗斯特的代表诗歌和美誉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Lee Frost,1874-1963),二十世纪最重要的美国诗人之一,一生中曾四次获普立策奖。出生于美国旧金山。1897年弗罗斯特进入哈佛大学,两年后因病辍学,前往新罕布什尔经营农场,1912年举家迁往英国,在那里先后结识爱德华?托马斯、休姆及庞德等。1915年,弗罗斯特回到美国,先后在阿默斯特学院、密歇根大学和哈佛大学等院校执教或做研究工作。1963年1月29日,弗罗斯特在美国波士顿去世。

弗罗斯特以对美国乡村生活的现实描写以及对美国口语的自如运用而闻名。他的诗歌大多以二十世纪早期美国新英格兰乡村生活为背景,以此来审视复杂的社会和哲学主题,是二十世纪最受欢迎和最经得起批判的令人尊敬的诗人。弗罗斯特的诗歌位于二十世纪美国传统的诗歌形式和现代主义的交叉点。诗人及评论家兰德?贾雷认为他是与史蒂文斯、艾略特并列的二十世纪最伟大的诗人。弗罗斯特一生著作颇丰,主要诗集有《少年意志》(1913)

弗罗斯特一生荣获4次普利策优秀奖被誉为什么

被誉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

罗伯特·弗罗斯特生于1874年3月26日, 是20世纪最受欢迎的美国诗人。他曾赢得4次普利策奖和许多其他的奖励及荣誉,被称之为美国文学中的桂冠诗人。

他4次获得普利策诗歌奖,一生获得了世界上44所大学的荣誉学位,其中包括1957年获得英国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的荣誉文学博士学位。作为一位诗人,弗罗斯特已经无愧于美国“非官方的桂冠诗人”的称号。

弗罗斯特的时代背景

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1874—1963)是20世纪美国最伟大的诗人之一,和艾略特、庞德、威廉斯、史蒂文斯一起被誉为20世纪美国诗坛五巨擘。与同代诗人相比,弗罗斯特并不多产,更没有直接描绘现代美国社会,但他赢得的荣誉超过同时代任何一位美国作家:先后四次获普利策奖诗歌奖,荣获包括牛津、剑桥在内的多所大学授予的44个荣誉学衔。在他75岁生日之际,美国参议院通过决议向他祝寿,尊其为民族诗人。1957年,他被艾略特推崇为英美诗人中在世的最杰出的诗人。1961年,在肯尼迪总统的就职典礼上,他应邀朗诵了他的爱国主义诗作《彻底奉献》。弗罗斯特晚年被美国公众誉为“圣哲”,并于1958—1959年出任国会图书馆诗歌顾问,此职后正式更名为桂冠诗人。   弗罗斯特的许多名篇佳作常常以远离喧嚣都市的新英格兰农村为背景,具有浓郁的乡土气息和诱人的田园情趣,因此,他被誉为“新英格兰诗人”和“民族诗人”。弗罗斯特从新英格兰的农村撷取的个人或具体事件都具有代表性和普遍意义,诗的内涵超出了新英格兰狭小的空间。他善于运用大众化、近乎口语化的语言揭示深邃的哲理。他说:“我坚信口语化是任何一首好诗的根,正如我坚信民族性是所有思想和艺术的根一样。”他那貌似简单的语言外表下往往闪烁着智慧的火花。他认为,一首诗应“始于欢乐,终于智慧”。弗罗斯特既继承了传统诗歌的创作技巧,又创立了自己的现代风格,他在传统诗歌与现代诗歌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   一、坎坷的人生,艰辛的生活,奠定其诗歌的“黑色”基调   评论家认为,弗罗斯特有关冬季的诗歌多于其他季节,即使在描写春秋时他也不忘冬季。他常常运用冬、雪、冰、霜、风暴、枯叶等意象表现自然的冷漠、残暴和人类的渺小、恐惧、困惑、绝望、死亡等。事实上,弗罗斯特的这一主题贯穿于他整个的诗歌创作之中,为其诗歌罩上了黑色基调。   以弗洛伊德为代表的精神分析批评认为,文学活动是一个复杂但并非不可理解的精神现象,而要打开这个殿堂之门就应该努力去关注和了解文学中的无意识活动。他们在作家研究中十分注重对作家的各种资料的搜集和分析,其中包括有关的传记资料如自传、私人信件、讲稿及其他文稿,特别是作家童年的生活记载。   诗人一生历尽艰辛和痛苦:他幼年时父亲常酗酒赌博,还患有肺痨。11岁时,他那苛刻暴躁的父亲便死于肺结核。弗罗斯特幼年只上过一天幼儿园便因神经性胃痛而退学,小学二年级时又因胃病复发而退学。20岁那年因求婚失败而陷入极度痛苦之中,只身一人前往弗吉尼亚和北卡罗来纳州交界处的迪斯默尔沼泽地。在哈佛学习期间因胸痛、肺病复发,母亲的健康等原因退学。1900年,他的母亲死于癌症。同年,他的第一个儿子死于霍乱。第一个孩子的夭折给弗罗斯特夫妇的关系投下了阴影。为了缓和因悲伤引起的紧张关系,弗罗斯特的祖父为他们在新罕布什尔的德里购买了一座农场,弗罗斯特在这个农场度过了10年艰辛和痛苦的生活。弗罗斯特一度曾想自杀。1934年,女儿玛乔丽病逝。1938年,妻子死于心力衰竭,诗人身心崩溃,连妻子的火葬仪式也未能参加。1940年,儿子卡罗尔自杀。成名后的弗罗斯特受聘于多所大学,经常外出演讲、朗诵诗歌,他常常拖着疲惫的病体回家。   这样的人生经历,影响了弗罗斯特的诗歌创作。第一部诗集《少年的心愿》中的《害怕风暴》描写了一位父亲在面对风暴时,对家人的安全从最初放心到最后担心的心理变化过程,预示了他以后的诗歌创作主题——自然的冷漠、人类的孤独和困惑等。   在《星星》一诗中,星星代表了自然的眼睛,诗人在仰望夜空,寻求同情和支持时,星星“仿佛关注着我们的命运,/担心我们会偶然失足”,马上又变得十分冷漠,有眼无珠:“然而既无爱心也无仇恨,/星星就像弥涅瓦雕像/那些雪白的大理石眼睛,/有眼无珠,张目亦盲。”冷漠的自然根本无视人类的存在,人在自然面前孤立无援,显得多么渺小和可怜!   《波士顿以北》中的一首《补墙》展示了现代社会中人的孤独、疏远,人与人之间的隔阂、怀疑甚至敌视。弗罗斯特的现代意识在这首诗中得到充分阐释,传统观念与现代观念的冲突也表现得淋漓尽致。那位力主补墙者代表着传统,而那位力主拆墙者则代表现代人的思想观念。   另一首诗《摘苹果之后》描写过度的劳累使诗人疲惫不堪,昏昏欲睡。格瑞纳认为,《摘苹果之后》中,诗人已基本完成了人生的工作,可能某根树枝上还有两三个苹果未摘,他今后所面临的,是不知道什么在等待着他,这种未来生活的不确定性,是他烦恼的真正原因,所以这首诗含有“死亡”的意义。诗中的“冬日睡眠的精华弥漫在夜空”,回响着“终结”和“再生”的问题。生活的重压,繁重的体力劳动使他筋疲力尽,压得他喘不过气来:“我拱起的脚背不仅还在疼痛,/而且还在承受梯子横档的顶压。/我会感到梯子随压弯的树枝晃动。/我会继续听到从地窖传来/一堆堆苹果滚进去的/轰隆隆的声音。/因为我已经采摘了太多的/苹果,我已非常厌倦/我曾期望的丰收。” 继《摘苹果之后》,他常常想到死亡:“谁都能看出什么会来打扰我睡觉,/不管这是什么样的睡觉。/要是土拨鼠还没离去,/听到我描述这睡觉的过程,/它就能说出这到底是像它的冬眠/还是只像某些人的睡眠。”   《山间低洼》是弗罗斯特的第三部诗集,其中的一首《白桦树》借对自然景物的描绘,揭示了诗人对生活的厌倦。他就像在森林中迷路的旅行者一样四处碰壁,蛛丝缠面,满脸烧伤,一只眼睛还因受伤而在流泪。诗人精神上肉体上的痛苦已不堪忍受,他要借爬白桦树寻找一条出路,一条通向天国的道路,离开人世间一段时间:“我喜欢凭着爬一棵白桦树离去,/攀着黑色树枝沿雪白的树干上天。”   二、社会背景是造就其“黑色”诗歌的外因   由于西方工业文明高度发达的副作用,世界大战带来的巨大创伤和灾难,“上帝死了”导致的传统价值观念的崩溃和精神支柱的垮塌,宇宙没有了中心,生活失去了意义,人们已无家可归,西方社会一片荒凉、混乱、扭曲、变形、孤独、绝望,没有生命力,没有希望。这样的感受,弗罗斯特借对自然景观的描写表现得很充分,其他美国作家也在作品里做了精到的揭示。“孤独、异化以及生活的分离对本世纪许多诗人和小说家、对他们的作品、他们的生活来说,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了。”如果说艾略特在他的《荒原》中创造了一个伦敦荒原,海明威则创造了一个巴黎荒原,菲茨杰拉德创造了一个纽约荒原,福克纳创造了一个美国南方荒原。伦敦、巴黎、纽约代表了整个西方社会,一战后的西方社会处于一片荒凉之中。许多现代英美诗人肯明斯、庞德、威廉斯、乔伊斯、哈特?克兰等都表现过这种感受。   《老人的冬夜》被弗罗斯特认为是他第三部诗集中“最出色的一首诗”。该诗描写一位孤独年迈、失去记忆力、体弱多病的老人,没有亲人可以想念,屋外的黑夜让他感到的只有威胁和恐惧。他面对的唯有绝望和死亡。弗罗斯特暗示了老人与他的屋子之间的对应关系,突出强调诗人的孤独和绝望。“屋顶的积雪”象征老人的白发,“墙头的冰柱”寓意老人的眼泪。诗人运用“薄霜”、“凝霜”、“夜”、“一盏静静的灯”、“积雪”、“空屋”、“冰柱”、“沉重的吸引”、“沉睡”、“年迈的男人”、“冬夜”等意象集中展现了诗中的老人已走完了人生的全部旅程,强调了老人悲哀、孤独的心境,使读者意识到死亡正步步逼近。   弗罗斯特的第五部诗集《小河西流》中的几首诗《春潭》、《曾临太平洋》、《悄然而去》、《熟悉黑夜》等都表现了自然的冷漠,人类的孤独、恐惧和渺小。   《春潭》借描写白雪融化为水,水渗入树根,使树木在夏日变得郁郁葱葱,展现了大自然中相生相克、生生不息的神秘力量。诗人以大自然顽强的生命力,衬托出人类的卑微和渺小。诗人在《曾临太平洋》中揭示出大自然将会给人类带来灾难和痛苦,自然成了黑暗、暴力和邪恶的化身。诗人写道:“似乎怀着恶意的夜正在来临,/那不仅是黑夜而且是个时代。/有人最好想到洪水就要到来。/这儿将有比海啸更大的灾难,/在上帝说出熄灭那光明之前。”《熟悉黑夜》描述诗中人在黑夜里漫步雨中,游走在空荡而又悲哀的城市小巷中,低着头经过更夫身旁而不愿作任何解释,驻足倾听另一条街上传来的哭泣和那报时的钟声,最后走到城市之外的荒郊野外。诗中那位不眠人形影相吊,他默默独行,既无人理睬,也不与别人搭话。诗中人孤独、寂寞的心境使读者久久难以忘怀。   三、对宗教信仰的怀疑和动摇是其“黑色”诗歌形成的内因   出版于1936年的《山外有山》是弗罗斯特的第六部诗集。诗集包括他最优秀也最有影响力的、曾被评论家称为“黑色诗歌”的《荒野》、《踏叶人》、《望不远也看不深》和《意志》等。   《荒野》一诗首先描写荒凉的田野雪景:“大雪和夜一道降临,那么迅捷,/压向我路过时凝望的一片田野,/田野几乎被雪盖成白茫茫一片,/只有少数荒草和麦茬探出积雪。”诗人还多处运用孤独、寂寞、大雪纷飞、黑夜降临、恐惧来描绘白雪覆盖的荒凉田野,以映衬孤独悲哀的内心世界,表现了诗人经历了许多人世艰辛,又遭受爱女玛乔丽病逝的沉重打击后,那种寂寞、忧郁、痛苦的心情。诗人还告诉我们:精神的荒芜比外部的荒凉更可怕,空虚的灵魂才是真正的荒凉之地:“人们要吓唬我不能用苍茫太空——/无人类居住的星球之间的太空。/我能用自己的荒野来吓唬自己,/这片荒野离我家近在咫尺之中。”   《意志》描绘了一幅令人恐怖的画面:一只白色的蜘蛛在白色万灵草上抓着一只飞蛾。白色在诗中象征虚无、死亡。同时,诗中还多处出现与死亡有关的意象,如“死亡”、“枯萎”、“垂死的翅膀”、“僵硬的白丝缎的飞蛾”、“黑夜”等,使读者感到死亡的步步逼近。《望不远也看不深》描写人类在寻找真理时看到的只是虚无,人类的努力总是徒劳无益的:“他们没法望得很远。/他们没法看得很深。/但何曾有什么障碍/遮挡过他们的眼睛?”   弗罗斯特对生活的厌倦在《白桦树》和《摘苹果之后》中表现得十分清楚。诗人对生活的抱怨、厌倦,他内心的孤独、寂寞、悲伤除了上述原因外,还与他对宗教信仰的动摇密不可分。弗罗斯特在他的两部诗剧《理智假面具》和《仁慈假面具》以及其他的诗歌中,反映了他对基督教的怀疑以及宗教信仰的动摇。弗罗斯特认为,宇宙是孤独的、可怕的。正如他所说的:“宇宙是冷淡的,上帝,如果存在的话,是软弱的。”他在《踏叶人》一诗中,充分表达了他的这一观点。《踏叶人》通过诗中人口吻表现了对冷淡的大自然的厌倦。因为树林是可怕的,对人类充满恶意:“整个夏天它们一直在我头顶洋洋得意,/此刻却从我身边飘向它们的安息之地。/整个夏天我都觉得它们对我悄声威胁,/此刻它们似乎也希望拉着我一道去死。”虽然诗中人努力克服自己的恐惧心理,鼓起生活的勇气,“准备踏来年的积雪”,但他的努力能否成功令人置疑,因为他已“厌了秋色”,憎恨树林。   经过上述分析表明,弗罗斯特“黑色”诗歌的形成与其一生的坎坷经历密不可分,加上当时社会的变迁,战争的创伤,传统价值观念的崩溃,导致其精神支柱的坍塌——对基督教的信仰产生了动摇和怀疑,因此,他的诗歌表现了对生活的厌倦、恐惧、绝望等“黑色”情绪。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弗罗斯特并非一个彻头彻尾的悲观厌世者。他只是直率地表现了人类生活中的黑暗与丑陋。评论家莱昂耐尔?特利林指出,弗罗斯特诗歌中展示的恐惧是随着新事物的诞生而出现的,这一点正是现代诗歌的标志。他在一些诗歌中也曾表现出对生活的热爱和对人类的眷恋之情。正如他在《生存考验》中所揭示的,人生虽然短暂,但生活中充满温情,值得人类追求。他对生活的热爱使他憎恶毁灭人类的力量——火与冰,仇恨和欲望的象征。《火与冰》描写可能导致人类毁灭的冰与火。诗人在诗中表露出对未来世界的担忧,该诗同时也充分表达了诗人对生活的热爱,对人类的眷恋之情。诗人在《白桦树》中告诉我们:现实生活固然丑陋,但我们最终还得面对它,短暂的休息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都不可少。人类正是在这种悖论中生存,社会在这种矛盾中发展。

罗伯特李弗罗斯特赏析

《未选择的路》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创作的文学作品。这首深邃的哲理诗展现了现实生活中人们处在十字路口时难以抉择的心情。在诗中,诗人选择了一条人迹稀少、布满荆棘的道路,正如诗人在现实生活中选择了不会带来丰富物质的写诗生活。诗人在作出抉择后,同时又遗憾“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只能选择一条路,并坚定地走下去,只有在多年以后的回忆中轻叹遗憾。这首诗朴实无华而清新隽永、寓意深刻。诗歌分为四节,每节的第一、三、四行,第二、五行分别押韵,自如的节奏中透着坚定又渗出丝丝遗憾。整首诗韵律优美,读起来传递着优雅的音乐感。

《未选择的路》是一首哲理抒情诗,它表面平易,实则蕴含深邃的哲理;看似倾诉个人经历,实则表达人们的共同感受。在这首诗里,弗罗斯特抓住林中岔道这一具体形象,用比喻的手法引起人们丰富生动的联想,烘托出人生岔路这样具有哲理寓意的象征。诗人选择的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林中岔道,来阐发如何抉择人生道路这一生活哲理。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足迹更少的那一条,然后它决定了我的人生从此不同。”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匠心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每一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白桦树弗罗斯特原文

白桦树

弗罗斯特 (美国)

挺直、黑黑的树排列成行,只见白桦树却弯下身子,向左,也向右,我总以为有个孩子把白样“荡”弯了可是“荡”一下不会叫它们一躬到底再也起不来。这可是冰干的事。

下过一场冬雨,第二天,太阳出来,你准会看到白桦上结满了冰。

一阵风吹起,树枝就咯喇喇响,闪射出五彩缤纷,原来这一颤动,冰块坼裂成瓷瓶上的无数细纹。

阳光的温暖接着使那水晶的硬壳从树枝上崩落,一齐倾泻在雪地上——这么一大堆碎玻璃尽够你打扫,你还以为是天顶的华盖塌了下来。

压不起那么些重量的树枝,硬是给按下去,直到贴近那贴地的枯草,但并没折断;虽然压得这么低、这么久那枝条再也抬不起头来。

几年后你会在森林里看到那些白桦树弯曲着树身,树叶在地面上拖扫,好像趴在地上的女孩子把一头长发兜过头去.好让太阳把头发晒干。

方才我说到了哪里?是那雨后的冰柱岔开了我的话头——我原是想说:我宁可以为是个放牛的农家孩子来回走过的时候把白话弄弯了。

这孩子.离城太远,没人教棒球,他只能自个儿想出玩意儿来玩,自个儿跟自个儿玩,不管夏天冬天,他一株一株地征服他父亲的树,一次又一次地把它们骑在胯下,直到把树的倔强劲儿完全制服:一株又一株都垂头丧气地低下来——直到他再没有用武之地。他学会了所有的花招:不立刻腾身跳出去,免得一下子把树干扳到了地面。

他始终稳住身子,不摇不晃地,直到那高高的顶枝上一一小心翼翼地往上爬,那全神贯注的样儿.就像把一杯水倒满,满到了杯口,甚至满过了边缘。

然后.纵身一跳,他两脚先伸出去,在空中乱踢乱舞,于是飕的一声,降落到地面。

当年,我自己也是“荡桦树”的能手,现在还梦想着再去荡一回桦树,那是每逢我厌倦于操心世事,而人生太像一片没有小径的森林,在里面摸索,一头撞在蛛网上,只感到验上又热辣、又痒痒;忽然,一根嫩枝迎面打来,那一只给打中了的眼睛疼得直掉泪。

我真想暂时离开人世一会儿,然后再回来,重新干它一番。可是,别来个命运之神,故意曲解我,只成全我愿望的一半,把我卷了走,一去不返。

你要爱,就扔不开人世。我想不出还有哪儿是更好的去处。我真想去爬白桦树,沿着雪白的树干爬上乌黑的树枝,爬向那天心,直到树身再支撑不住,树梢碰着地,
把我放下来。

去去又回来,那该有多好比“荡桦树”更没有意思的事.可有的是。

弗罗斯特的《未选择的路》,到底在表达什么

中心思想:这首诗表面上似乎是在写自然界的道路,但实质上暗示的却是人生之路。

它告诉我们:人生的道路千万条,但一个人一生中往往只能选择其中一条。

所以必须慎重;人生道路上不要随波逐流,而要经过自己的思考,作出独立自主的选择   各段详解:    第一节:他站在人生的路口上,他两条都想去,他看一条路到尽头   第二节:他选择人少的一条路,这条路充满挑战。

  第三节:他想留下一条路改日再来走,但路很长很长。

他知道自己不可能再回来了。

  第四节:他回忆他的往事,又想起了那片森林,未选择的那条路.   为什么选择人少的路:那条路可能更艰辛,更需要开拓,所以更有价值,而且诗人一直都向往着更富挑战性、更美好的生活。

  《未选择的路》借自然之路写人生之路只能选一条,要慎重选择,而且不能回头,写出了诗人对未来的想象。

  诗的前三节似乎仅在平直地描写林中的那两条路的不同,但其中却蕴含着极大的比喻意义,第四节诗人笔锋一转,从林中之路跃到描写人生之路,“而我选择了人迹更少的一条,/从此决定了我一生的道路。

”这结句寄寓着诗人无限的人生感慨,具有深刻的象征性和哲理性。

诗人以含蓄清新、别具一格的艺术风格再现出优美的自然风光,并且通过对自然景物的描写,反映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波澜,诗还注意引起人们的联想,把理性与不情感融于一首短诗之中,深化了这首诗的意蕴,给人以丰富的启迪。

诗人是通过优美的意境创造和浓郁的抒情表达把哲理隐含其中并传递给读者的。

  在这首诗中,诗人以朴素自然的语言和韵律来表现自己对人生的思索。

这种质朴无华的风格使这首诗如夏夜里清凉柔和的风,洋溢着清新自然的情趣,给人一种沁人心脾之感。

  这首诗描绘的是一个面临选择的人和他进行选择时的心态,至于选择的具体内容并没有写出,诗人的着眼点是选择本身。

每一 个读者都能够在这首诗中发现自身的生活体验,理解其中的哲理内容。

  因为这首诗具有内涵的开放性,犹如一个巨大的构架,其中的内容有待读者去填充,在其中回顾自己的人生之路,从而受到触动而引发深深的思索。

  这篇文章写出了人生应正确看待眼前的“路”。

他影响着我们整个人生